各位貴賓:
感謝您參加本公司越南地區團體,為了使您此行收穫更加豐碩,特將越南團體旅遊有關的訊息向您報告,盼能增加您對越南的認識,並做好萬全的準備。同時請您遵守下列事項,這是我們應盡告知的責任,也保障您的權益。
A:報名前請詳細閱讀以下報名條件
1.此行程為旅遊團體。
2.本行程已包含機場稅、燃油費、越南單次簽證、保險雜支等。
3.本行程最低成行人數為10人,以個別旅遊型態出發,國外將派「司機及導遊」或「司機兼導遊」於當地提供旅遊導覽服務。人數達16人始成團,團體高人數為43人(含)以下,將更換為團體旅遊契約,台灣地區將派遣合法領隊隨團服務。本公司官方網站上所顯示之數字並非最終之確認人數,本公司有權視機位及團體狀況於符合上述人數範圍內進行調整且恕不另行告知,尚祈鑒諒。
4.若您有特殊餐食之需求,如素時、不吃牛肉…等,請於報名時告知服務人員,以便為您安排餐點。飛機上之特殊餐,請務必班機起飛前25小時告知,否則將來不及作業。
5.團體合菜若人數在12人以下會安排共桌,或是4~6人小桌,會因人數調整菜量及菜色,如有不便敬請原諒。
6.飯店住宿為二人一室,且無自然單間。全程單人房需補單人房差,或報名人數若為單數時,須以加床或補單人房差處理。
7.國外飯店大多為2張床房間。您可事先需求1大床房間,但需視當天飯店住房狀況,確認是否給房。無法100%保證房型。( 部份飯店大床房為升等房型,需加收房費差額 )。
8.房內配備一張大床或二張單人床,未必每個飯店都可以加床,若飯店可以加床則是在地上加一張單人床墊(無床架)或簡易床,敬請見諒!
9.由於當地的中小型酒店或當地Villa,多數由於規模不大,所以大多以鍋爐加熱產生熱水供應方式為主要的供水方式;於是在同時段太多人同時使用時,便容易產生所謂的熱水供應不足的狀況。遇此狀況發生時,敬請稍候約30分鐘至60分鐘,待鍋爐重新產生熱水供應。盡量避開大家重覆使用的時段,早點使用或晚點使用,都比較不會遇到與大家爭熱水的狀況。
10. 越南是一個講求環保概念的國家,並不是每個飯店都有提供牙刷、牙膏、沐浴乳、洗髮精等盥洗用具,建議可自行準備牙刷、牙膏……等盥洗用具。飯店所提供之毛巾,請勿攜出飯店外使用,否則將計價收費,也可能被視為偷竊。
11.最終入住的飯店無法事先指定。這是因為飯店常有滿房的情形,若遇飯店滿房,本公司將以同等級飯店取代,特此告知。敬請見諒!
12.若您無法參加行程中部分項目,如遊湖、按摩…等,請於出發前先告知服務人員,我們將退還部份費用(僅適用加價之Mini Tour恕不適用於團體行程),若於當地取消,則恕無法退費。
13.可退費之活動以旅行社定義為準。此部分費用為團體優惠價格,恕無法以標價退費。若12歲以下兒童不包含之項目則不在退費範圍之內。
14.素食:因各地風俗民情不同,國外的素食習慣大多是可以食用蔥、薑、蒜、蛋、奶等,除華僑開設的中華料理餐廳外,多數僅能以蔬菜、豆腐等食材料理為主;若為飯店內用餐或一般餐廳使用自助餐,亦多數以蔬菜、漬物、水果等佐以白飯或麵食類。故敬告素食貴賓,海外團體素食餐之安排,無法如同在台灣般豐富且多變化,故建議素食貴賓能多多鑑諒並自行準備素食罐頭或泡麵等,以備不時之需。
15.特別說明:為顧及消費者旅遊安全,並為維護團體旅遊品質與行程順暢,本行程恕無法接受行動不便或年滿70歲以上之貴賓單獨報名;如有行動不便或年滿70歲以上之貴賓欲參與本團體行程,必須至少有一位以上可相互照料之同行家人或友人一同參團,且經雙方確認後,確實並無不適於參加本團體行程之虞者,方可接受報名,感謝您的配合。
16.團體旅遊需多方顧及全體旅客,時間的安排也需相互配合,故若有嬰幼兒同行時,可能無法妥適兼顧,所以煩請貴賓於報名時,多方考量帶嬰幼兒同行可能產生的不便,以避免造成您的不悅與困擾。
17.本行程團體旅遊行程,為顧及旅客出遊期間之人身安全及相關問題,在旅遊期間,恕無法接受脫隊之要求;若因此而無法滿足您的旅遊需求,建議您另行選購迷你小團,不便之處,敬請見諒。
18.本行程之優惠報價對象限定於本國人(中華民國國民)參團有效;非本國籍旅客每人需補收新台幣3,000元。
19.我們為維護旅遊品質及貴賓們的權益,在不變更行程內容之前提下,將依飯店具體確認回覆的結果,再綜合當地實際交通等情況,為貴賓們斟酌調整並妥善安排旅遊行程、飯店入住之先後順序或旅遊路線,請以說明會或最後確認的行程說明資料為準。
20.本行程交通住宿及旅遊點儘量忠於原行程,若遇特殊情況將會前後更動或互換觀光點,或其他不可抗拒因素,若離隊視同放棄,恕不退費敬請鑒諒。
21.此行程並無安排購物站。
22.於機場提領行李時,建議您最好自行領取,不要透過機場裡的服務人員(PORTER)幫忙提,因為他們往往會在您出關後(在機場的外面)向您索取高額的服務小費。
B:小費說明
1.每位貴賓請支付當地導遊(含司機)及領隊小費每天新台幣200元之小費,5天共計1000元。
2.若為個別旅遊型態,或MINI TOUR迷你小團型態,在導遊需兼領隊業務情形下,每位貴賓仍需支付導遊5天新台幣1000元小費。
3.進出旅館的行李小費,行李員每房每次越盾約20,000元(約新台幣30)。
4.飯店床頭小費每房每天越盾約20,000元(約新台幣30)。
5.如於房間內撥打國際電話、飯店洗衣、客房服務......等,服務人員的小費也自行請斟酌給予
C:越南簽證
1.入境越南需辦理簽證,作業需5個工作天(不含例假日),應備資料如下:
(a).清晰的護照影本2份(護照正本效期自回程日期起算需6個月以上)、彩色白底2吋相片兩張(背後須以正楷填寫護照英文姓名)。
(b).依據越南政府頒訂簽證申請流程,申請簽證旅客須填寫基本資料表,並由代辦旅行社將資料送達越南簽證處。(2014.03開始實施)
2.持後列五個國家的護照可免辦越簽:印尼、新加坡、泰國、馬來西亞、日本,除此之外一律都要辦理越簽(越簽處隨時會有所調整,恕不另外通知)。
3.持外籍護照(例:美國、加拿大..等)之外籍人士入境越南,需準備:護照正本效期6個月以上(一定要正本)、彩色白底2吋相片兩張(背後須以正楷填寫護照英文姓名)。
4.14歲(含)以下的小孩入境越南,須有父母或監護人陪同入境。若隨行大人非父母或監護人需辦理公證,相關文件規定流程如下:
(a).前往地方法院申請委託書,約需1個工作天(不含例假日),父母(雙方都要)或監護人、小孩及被委託人(陪同出國的大人)都需一同前往地方法院辦理。所需資料為小孩、父母雙方或監護人及被委託人三方的護照正本+影本、戶籍謄本正本、身分證、印章及委託書(需自行準備)。
(b).外交部公證:需攜帶法院委託書辦理公證,約需2~3個工作天(不含例假日)。
(c).越南駐台辦事處翻譯公證文件:將外交部公證後的委託書送至越南駐台辦事處翻譯成越南文,約需5~7個工作天。
(d).以上3步驟流程結束後,始能送辦越南簽證。
(e).以上流程會有額外費用:地方法院申請委託書約新台幣1,000元/外交部公證約新台幣400元/越南駐台辦事處翻譯越文費用約新台幣2,200元,以上為浮動費用,且趕件費用另計,請依現場人員報價為主。且上述費用皆未含越南簽證費用。
5.若14歲(含)以下的小孩無大人隨行者,請恕無法報名參加此行程。
D:飛航注意事項
1.關於孕婦的搭機~根據國際航空運輸協會的孕婦搭乘指引(IATA medical guideline 3rd edition),為確保孕婦和胎兒的安全以及安全的航空旅行而制訂了懷孕婦女的搭乘標準,敬請留意。搭機適宜與否,請洽詢專科醫師的專業意見。同時請隨附合格醫師所開立的專業證明文件備查。航空公司有權將根據文件中註明之懷孕期間及懷孕狀態(單胎或多胎、多胎懷孕指雙胞胎或以上)決定是否能夠乘搭航班旅行。尤其是多胎懷孕的情況,患有懷孕並發症(懷孕性高血壓、懷孕性糖尿病、婦科性出血等)的高危產婦適用另行制訂的標準,特此告知。基於安全考量,航空公司不受理生產後未滿14天之產婦登機。某些國家對孕婦入境有特別規定,建議出發前洽詢該入境國之辦事處相關事宜。
2.飛機起飛前至少二小時請攜帶行李及證照抵達機場,以免擁擠及延遲辦理登機手續。領隊或送機人員將協助於指定之航空公司櫃檯辦理登機及出境手續。
3.領隊將於機場團體集合櫃台前接待團員,辦理登機手續及行李托運後將護照發還給團員自行保管。
4.進入海關後,如購買免稅物品,請把握時間,並按登機證上說明前往登機門登機。
E:出入境注意事項
1.為維護飛航安全,自2007年3月1日起,凡搭乘國際線班機出境、轉機及過境旅客所攜帶之液體、膠狀及噴霧類物品實施管制。
2.旅客隨身攜帶之液體膠狀及噴霧類物品其體積不得超過100毫升,並要放入不超過1公升且可重覆密封之透明塑膠袋內。袋子需能完全密封。
3.旅客攜帶旅行中所必要但未符合前述限量規定之嬰兒奶粉(牛奶)、嬰兒食品、藥品、糖尿病或其他醫療所需之液體膠狀及噴霧類物品,經向安全檢查人員申報,並獲得同意後,可不受前項規定的限制。
4.出境或過境(轉機)旅客在機場管制區或前段航程於機艙內購買或取得前述物品可隨身上機,但需包裝於經籤封防止調包及顯示有效購買證明之塑膠袋內。
5.為使安檢線之X光檢查儀有效,前述之塑膠袋應與其他手提行李、外套或手提電腦分開通過X光檢查。
6.台灣出境:
(a)外幣等值不得超過美金10,000元。
(b)新台幣不得超過100,000元。
(c)人民幣不得超過20,000元。
(d)有價證卷(指無記名之旅行支票、其他支票、本票、匯票、或得由持有人在本國或外國行使權利之其他有價證券)總面額等值不得超過美金10,000元。
7.政府規定自87.10.01起,不得自海外攜帶新鮮水果入境,若違反規定除水果被沒收外將處3萬至5萬元罰款。
8.哪些東西不能帶?為了您通關順利,請勿攜帶動植物及其產品,禁止旅客攜帶的動物及其產品:
(a)活動物:犬、貓、兔、禽鳥、鼠等。
(b)動物產品:生鮮、冷凍、冷藏肉類及其製品(如香腸、肉乾、貢丸、餛飩、烤鴨等)、含肉加工品(速食麵、雞湯、含肉晶粉等)、蛋品、鹿茸、血清等生物樣材等,包含已煮熟、乾燥、加工、真空包裝處理之產品。
(c)新鮮水果、土壤、附著土壤或有害活生物之植物。活昆蟲或有害生物。自疫區轉運之植物及植物產品。
9.自97年10月01日起,入境旅客攜帶動植物或其產品,如未主動向關稅局申報或未向本局申請檢疫而被查獲者,除處新臺幣3,000元以上罰鍰外,如有違規情節重大者並將移送法辦。
(a)下機至出關途中請旅客主動將動植物產品丟入農畜產品棄置箱,配合檢疫偵測犬隊執行行李檢查。
(b)旅客檢疫相關規定,可參考網頁【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之「出入境旅客檢疫注意事項」專區。
F:其他參考事項/安全守則
為了您在本次旅遊途中的安全,我們特別請您幫忙遵守下列事項,這是我們應盡告知的責任,也是保障您的權益。
1.搭乘飛機時,請隨時扣緊安全帶,以免亂流影響安全。
2.貴重物品請託放至飯店保險箱,如需隨身攜帶請勿離手。
3.請隨時將房門扣上安全鎖,以策安全;請勿在燈上晾衣物;床上禁止吸煙;聽到警報器響,請由緊急出口迅速離開。
4.游泳池未開放時請勿擅自入池游泳,並切記勿單獨入池。
5.搭乘船隻請務必穿著救生衣。請扶緊把手或坐穩,勿任意移動。
6.海邊戲水請勿超越安全警戒線。
7.搭乘交通工具時請勿任意更換座位,頭、手請勿伸出窗外,上下車時請注意來車方向 以免發生危險。
8.團體需一起活動,途中若要離隊需徵得領隊及導遊同意以免發生意外。
9.夜間或自由活動時間若需自行外出,請告知領隊、導遊或團友,並應特別注意安全。
10.遵守領隊及導遊所宣布的觀光區、餐廳、飯店、遊樂設施等各種場所的注意事項。
11.請妥善保管護照、證件及個人貴重物品,請勿放於巴士、旅館、房間內以及大行李中,並謹防扒手及陌生人搭訕。
12.請勿幫陌生人代拖運行李。
G:越南注意事項
1.電壓插座:越南電壓為220V(伏特),插頭為兩腳圓型或兩腳扁型,請帶備旅行萬能插頭,並請注意隨身電器可容許之電壓範圍。
2.由於越南此地仍屬較晚開發,各種基礎建設均未臻完善電力,電壓常不足,常有停電困擾,現階段各飯店都備有發電機自行發電但也常不足。由其越南夏季電力常不足,會有分區輪流限電問題,敬祈鑒諒!
3.時差參考:比台灣時間慢一小時。
4.電話通訊:國際電話撥打方式如下
(a)人在【台灣】打到【越南】:台灣國際碼002+越南國碼84+當地電話號碼(去掉最前面的0)
(b)人在【越南】打回【台灣】:越南國際碼00+台灣國碼886+台灣電話號碼(去掉最前面的0)
5.貨幣匯率:越幣單位為「越盾DONG」,大約1美金兌20,000~20,500越盾,新台幣1元約合700盾(匯率浮動請依換匯當時為準),注意不可任意在街頭換匯,以維護自身權益。信用卡在當地部份地區可使用,但旅行支票使用極為不便,請以現金交易為主。
6.桃園機場各銀行可用新台幣或美金換兌越盾,或越南機場的銀行也可用美金現鈔換兌越幣,但匯率高低請自行斟酌;並建議減少跟越南當地導遊換兌,避免因匯率落差破壞遊興。
7.語言文化:越語為國定語言,部份諳法語,英語不普遍,堤岸華人區則多操粵語。
8.氣候穿著:熱帶國家的氣候不穩定,不要忘了因應強烈陽光與突來的驟雨做準備。全年穿著夏裝即可,最好也可準備長袖外套。越南終年平均氣溫約27度。低溫20度~高溫38度,是一個長夏的國度,所以穿著夏季服飾即可,不過建議攜帶長袖薄外套,以因應冷氣較強的室內外溫差。
9.越南實施外匯管制,匯入/入境金額無限制,但有匯出/離境管制。攜帶外幣出境越南不可超過等值5,000美金,若達等值5,000美金以上則需申報,鑒於邇來越南查獲台灣旅客攜帶超額未申報外幣出境之案例日增,提醒注意攜帶超過限額外幣離境必須詳實申報。
10.越南海關對出版品管制甚嚴,前往越南請勿攜帶色情光碟、錄影帶及書刊等,否則會遭海關沒收外,還會被扣押調查,嚴重者遭起訴。
11.越南農業暨農村發展部於2019年2月19日正式宣布北部太平省等省分已有非洲豬瘟病例,越南政府已採取相關防疫措施,請前往越南國人注意,並避免前往畜牧場進行參訪或接觸動物,及勿攜帶動物及動物產品(含肉類製品)返台。如返國前14天於外國曾接觸農場動物,請於入境我國機場或港口時洽農委會動植物檢疫櫃檯,以加強鞋底之清潔及消毒,有關非洲豬瘟最新資訊請參考防檢局網站:https://www.baphiq.gov.tw。
【駐越南代表處】
駐越南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
館址:20A Floor, PVI Tower, No.1, Pham Van Bach Road, Yen Hoa Ward, Cau Giay District, Hanoi, Vietnam
電話:(84-24) 38335501~5
傳真:(84-24) 38335508
緊急電話:+84-913219986 (境外撥打)、0913219986(境內直撥)
※ 急難救助電話專供緊急求助之用(如車禍、搶劫、有關生命安危緊急情況等),非急難重大事件,請勿撥打;一般護照、簽證等事項,請於上班時間以辦公室電話查詢。
網址:https://www.taiwanembassy.org/vn/index.html
海外救援24小時專線:001+010+886+2-2511-9266
本公司始終致力於提供最好的旅遊服務與產品品質。歡迎您提供寶貴的意見協助我們進步與提升!期盼您在行程結束後,填妥「顧客意見調查表」,密封之後,交由領隊帶回。謝謝您的合作!
~~~ 敬請與領隊或導遊合作‧並祝旅途愉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