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貴賓:
感謝您對於本公司歐洲地區團體產品的青睞,也衷心感謝您選擇了本公司的優質產品。為了使您對於此團體行程操作更加了解,特將歐洲地區團體旅遊產品有關的操作情形向您報告,盼能增加您對歐洲旅遊產品的認識,並做好行前周全的準備。此為本公司應有之義務,除盡應該告知的責任,也保障您的權益。
A.售價說明
本行程所示之價格包含:
1. 國際線團體經濟艙來回機票。含:機場稅、燃油費。
2. 住宿為兩人一室之每人價格。
3. 旅遊責任險(兩百萬履約責任險及二十萬意外醫療給付) 。
「不」包含:
1. 領隊、導遊、司機等相關團體工作人員之服務費。
2. 機場與居住地間之接駁交通等費用。
3. 特殊禦寒裝備之租金費用。
4. 個人新辦護照工本費用與簽證申請費。
5. 行程表上未表明之各項開支,自選建議行程交通及應付費用。
6. 私人消費:如行李超重費、飲料酒類、洗衣、電話、電報及私人交通費。
銷售價格除另有特別說明,否則一律不包含服務費、服務小費。敬請知悉!
•關於服務小費:出國旅遊,服務小費的給予不僅是禮貌,更是基於「使用者付費」的原則。由於旅途中大多數的服務業從業人員為無底薪制,「服務小費」即為他們主要的收入來源,因此,當您「使用」過他們周到的服務後,請給予適當的「報酬」,此為應有之基本禮節!
而以下為參加團體旅遊,團體工作人員之服務費說明:
•團體旅遊服務費:為團體內為各位貴賓所有服務人員之應納工資之功能費用。請每位貴賓支付領隊/當地導遊(含司機)共每天歐元12元,如總天數10天之行程,請支付歐元120元之服務費。(依10歐元x天數之計算規則類推)
【附註】歐洲線產品除非進入收費景點解說(如博物館)或依該國家旅遊相關規定,否則行程上皆以領隊兼導遊進行操作為主,於此情形下,每位貴賓仍請支付每天歐元12元之服務費。即服務費不因工作人員人數多寡而有所區別。
•遇需將行李搬運進/出旅館時,行李員之服務小費每房、每件以一歐元(或1美金亦可)計。本行程不提供行李員運送行李之服務(除特別說明外),因此您可省下進出房間的行李運送服務小費,以及等候運送行李的時間。
•飯店床頭服務小費、每房以一歐元(或1美金亦可)計。
•如於房間內用餐、飯店洗衣、或其他房內服務,各服務人員的服務小費敬請自理。
B.關於行程操作 :
以上行程所表列之時間/順序皆為參考示意,其為我們所累積長期以來相關團體操作的經驗值,主要是為了讓您能在出發前,能初步了解整個行程操作的情形,臨場的領隊會以此做為操作之標準。但若於現場遇特殊情況,在考慮行程的順暢度下,遇當地導遊及領隊斟酌更改與調整,請您見諒。以上行程說明僅供出發前旅客之參考,正確行程、航班及飯店安排依行前說明會資料為準。
成團人數:本行程最低出團人數為15人以上(含);由於行程使用49人座車,所以團體最高上限人數有可能為有效座位數,敬請知悉!
C.關於採用/合作之航空公司:
行程內所示之航班時間,航空公司/機型/時間可能會有所變動。正確航班時間,以團體出發前說明會資料為主。
【特別說明】團體旅遊所採用的一律為團體機票(含燃油附加稅)不可延長天數、更改來回程日期及航班時間。一經開票後,均無法退票,此點基於航空公司之規定,敬請見諒。
【貼心提醒】
•凡當團搭乘之航空公司,有可能可以選擇由高雄或台中自行飛往香港與團體會合時,此一變更可能會有費用發生,詳情請洽您的專屬業務員。
•採用高北高接駁:純為服務性質,本公司會盡最大努力協助訂位,但不保證一定有機位,接駁費用另計。(華航自2017年起不再提供高/北國際段班機)搭配高鐵如有優惠方案,皆為航空公司之特別合作方案,本公司會盡最大努力協助確認,但無法保證一定適用。
•關於孕婦的搭機:根據國際航空運輸協會的孕婦搭乘指引(IATA medical guideline 3rd edition),確保孕婦和胎兒的安全以及安全的航空旅行而制訂了懷孕婦女的搭乘標準,敬請留意。搭機適宜與否,請洽詢專科醫師的專業意見。同時請隨附合格醫師所開立的專業證明適航文件備查。航空公司有權將根據文件中註明之懷孕期間及懷孕狀態(單胎或多胎、多胎懷孕指雙胞胎或以上)決定是否能夠乘搭航班旅行, 尤其是多胎懷孕的情況。患有懷孕併發症(懷孕性高血壓、懷孕性糖尿病、婦科性出血等)的高危婦適用另行制訂的標準,特此告知。基於安全考量,航空公司不受理生產後未滿14天之產婦登機。 某些國家對孕婦入境有特別規定,建議出發前洽詢該入境國之辦事處相關事宜。若行程中有特殊餐食需求,如素食、兒童餐等請事先告知服務人員以利事先作業。本公司將盡力協助貴賓達成需求。但須以航空公司確認之結果為準。
D.關於歐洲出遊所需的簽證與所持護照:
•申根免簽證說明:即日起持中華民國護照之旅客,赴歐盟申根國享有免簽證優惠。(請注意:持有之護照需有半年以上之有效期) 本行程所載之護照、簽證相關規定,對象均為持中華民國護照之旅客,若貴賓持有雙重國籍或其他國家護照,請先自行查明相關規定,報名時並請告知您的業務服務人員。護照持有人,如因個人因素導致當地海關拒絕入境,請自行負責。如因被拒入境所產生之相關團體損失費用,本公司將依旅遊定型化契約規範請求被拒旅客賠償。
•持用護照正確合法使用說明:
如所持之護照係偽造或變造、污損或毀損、冒用身分、以不法取得、偽造、變造或因特殊狀況導致當地海關拒絕入境,請自行負責。如因被拒入境所產生之相關團體損失費用,本公司將依旅遊定型化契約規範請求被拒旅客賠償。
E.關於餐食:
•歐洲旅遊之一般餐食安排為西式餐三道式;中式餐六菜一湯。皆不包含飲料。餐廳內免費提供之飲用水皆為自來水,其餘飲料皆須另外付費!本公司行程中如有註明附加飲料,如無特別註明者,皆以每人一杯為限。
若行程中有特殊餐食需求,如素食、兒童餐或一張大床、嬰兒床等請事先告知服務人員以利事先作業。本公司將盡力協助貴賓達成需求。但須以航空公司或餐廳、飯店提供之結果為準。
•素食:各地風俗民情不同,國外之素食習慣大多是可以食用蔥、薑、蒜、蛋、奶等,無法如國內之素食烹調標準般嚴謹。除華僑開設的中華料理餐廳外,多數僅能以蔬菜、豆腐等食材料理為主;若為飯店內用餐或一般餐廳使用自助餐,亦多數以蔬菜、漬物、水果等佐以白飯或麵食類。故,海外團體素食餐之安排,無法如同在台灣般豐富且多變化,請素食貴賓諒察!如無法接受,請勿報名此團體。如可以入境隨俗,建議自行準備符合口味及方便攜帶的副食品或點心備用,如餅乾、泡麵..等(請注意!自行攜入境之食品需符合當地海關檢疫之規範),以備不時之需。 團體旅行中安排在中國餐廳用餐時,因歐洲各大城市之中國餐廳,受限於材料來源、當地飲食民情及廚師素質,實無法與國內相比較。若無法盡善盡美盡如您意,尚請見諒!感謝您的體諒!
•飯店內的早餐:團體早餐均由飯店因應現場狀況做用餐安排,本公司盡全力要求但非本公司所掌控,亦無差別待遇之考量,敬請諒察。
•歐洲大多數國家人民均習慣生飲自來水,因此旅館房間少有熱水提供,若有需要,請自備變壓器及容器等或自購礦泉水飲用。
F.關於住宿:
•國外團體均是以「兩人一室」為報價基礎,如果您是單一或單數客人報名,建議您:
1.為考量旅客自身享有較隱私之住宿及更好的旅遊品質並顧及整體之旅遊品質,請補支付單人房之價差。本公司將為您安排單人床之單人房型做為入住安排。所入住之房型則以行程表所載明之房型為準。
2.本公司「無法保證」安排其他團員或領隊與之同房(恕請諒察!如無法接受,請勿報名此團體)。
3.團體入住之觀光旅館房間皆以雙人房/2張單人床為基準房型,如遇特殊房型需求(大床房型、三人房、連通房),請事先提出需求,但無法保證一定有此房型;尤其歐洲飯店房間空間較小,大部份飯店無三張正常床型之三人房,或甚無法提供雙人房加床,如旅客需求三人同住一房,全球飯店幾乎都以統一型式之折疊床為主(台灣業者所慣稱之行軍床),且加床後室內活動空間會減少,另~每間房基於房型與消防安全為由,最多僅能加一張床,或無法加床,敬請諒察。強烈建議勿需求三人同住一房;若遇部分飯店無法提供加床服務,則需補單人房差,或與其他客人併房住宿。因大床房型數量有限,若遇旅遊旺季期間,有時遇飯店無法提供(而安排一般之2張單床之雙人房型)或將兩張單人床合併為一張大床替代,敬請見諒。
•孩童與嬰兒
1.小孩係指滿2歲至未滿12歲之孩童(以團體出發日為準),小孩須有大人同行;嬰兒係未滿2歲之孩童(以回程日計算為準)。
2.嬰兒費用內容僅含機票及保險,且不占床位及車位,費用未包含行程及門票、餐食部份,請旅客自行準備嬰兒餐食。
3.因歐洲消防法規限制,2歲以上小孩皆需有床位,2歲以下嬰兒可不佔床(本公司會盡力需求嬰兒床,但無法保證!),尚請諒察。
•團體旅遊需多方顧及全體旅客,時間的安排也需相互配合,故若有嬰幼兒同行時,可能無法妥適兼顧,煩請於報名時,多方考量帶嬰幼兒同行可能產生的不便,以避免造成您的不悅與困擾。
•為考量長者旅客自身之旅遊安全並顧及同團其它團員之旅遊權益,凡年滿70歲以上或行動不便之貴賓,需有家人或友人同行,方始接受報名,敬請諒察。由於隨團領隊必須於工作時間全面照料所有參團成員,若有不便,尚請海涵。
歐洲因環保及氣候特性冬季寒冷時間較長,夏季炎熱時間較短,且夏季日夜溫差大夜晚涼爽,因此部份飯店房間僅設置冬天必備之暖氣設備,並無冷氣設備,敬請知悉。
許多以歐式建築為主房間大小不一,團體房均由飯店主導安排,非本公司所能掌控,亦無差別待遇,敬請諒察。
因歐洲每個城市全年度有許多大小展覽,如遇展期致飯店客滿,我們將以同等級同性質飯店替代,尚請諒察。
•歐洲住宿飯店等級說明:國人往往習慣以星級多寡評鑑旅館等級,然而世界各國評鑑旅館標準不一,莫衷一是,實不應將不同地區之旅館,作同一標準性比較。以東南亞、北美地區地廣人稀的特性而言,較適合大型旅館發展,故旅館之豪華程度,往往令人咋舌!而歐洲各國,為保護其歷史建築之原有風貌,而限制旅館經營規模,至今歐洲仍有一些飯店並未裝設冷氣空調(寒冷地區則在冬季供應暖氣空調)由於國情不同,請見諒!
•飯店內不主動提供牙刷、牙膏,吹風機亦不是每家飯店都有,並另請自備拖鞋。(衛生用品如必須,可以在飯店內需求,惟需要自行支付服務小費或相關費用!)
•歐洲飯店內所提供之上網方式仍以須要收費為主,各家飯店的上網費用,如未盡清楚,請於現場詢問領隊協助了解。
G.關於醫療保健藥品:
歐洲行程由於當地狀況/交通規劃與台灣較為不同,相對而言,走路行程不算少。同時有可能因為維護古蹟的考量,古城內的道路狀況多是砌石路面。請考量個人身體健康狀況,參加較為適合之旅遊產品。
如有上山等行程,多為搭乘纜車或齒軌車上/下山,移動之速度較為和緩,但若個人體質因素,恐有高山症之徵狀或後遺症影響請考量個人身體健康狀況,參加較為適合之旅遊產品。本公司接受法規之規範,恕不提供任何醫療藥品,個人藥品及其它健康狀況必需品請自備。如攜帶個人習慣用藥,建議同時攜帶英文病歷、醫囑、藥方以備不時所需。
H.關於歐洲的廁所
基本上都是"使用者付費",敬請準備零錢預算斟酌使用。
I.其他安全守則/參考事項
•請自行投保旅行平安保險,本公司亦可代為辦理。
•自費行程如搭乘直昇機、大峽谷小飛機、高空彈跳、降落傘等活動,均具有不同程度之刺激性,身體狀況不佳,請勿勉強參加。
•孕婦及個人患有心臟病、高血壓或其他等慢性疾病旅客請勿參加,如:水上活動、溫泉..等易增加身體負擔具有刺激性的活動。
•團體活動時單獨離隊,請徵詢領隊同意,以免發生意外。同時請惠予簽署:風險自負同意書,以保障彼此相關權益。
J. 個人資料蒐集之隱私權政策
當您參加本公司之歐洲旅遊團體,我們將必須保留您之個人資料,以利旅遊業務之辦理、或與旅客聯繫、完成交易、提供服務,本公司就您的個人資料之利用區域限於參加團體旅客之所在國家以及台灣地區;在此情況下,本公司將明白告知使用者,如果使用者選擇不接收任何廣告或聯繫資訊,本公司將完全予以尊重,並且遵照旅客意願,刪除個人相關資料。
除非法律允許無須事先通知之外,本公司不會蒐集或使用您所提供的個人資料在其他無關的用途上。為了遵守法律、依法抗辯或執行合法商業行為之必要,我們可能使用您的個人資料,在此情況下,我們將特別留意您的權益以及確保公平、合法、以及符合比例原則地使用您的個人資料。
K. 個人資料的處理
您提供的個人資料將可能用於維繫您與本公司之間的客戶關係。我們會利用、分析這些資料,以達到符合您對我們的要求以及回應。除非您有其他特別的指示,我們將傳遞您可能有興趣的本公司各種商品資訊、專案活動、其他商品服務以及相關資訊。
如果您不願收到此類資料,請您於提供個人資料時直接告知即可,您隨時可以選擇日後不要再收到任何相關資料。
本公司始終致力於提供最好的旅遊服務與產品品質。歡迎您提供寶貴的意見協助我們進步與提升!
期盼您在行程結束後,填妥「顧客意見調查表」,密封之後,交由領隊帶回。謝謝您的合作!
~~~ 感謝您選擇本公司‧並祝旅途愉快! ~~~